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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期货经纪公司年度审计和报告工作的通知

  种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17.短期借款,应披露100万元以上的借款的借出单位名称、本金、利率、期限和借款种类。
  18.应付款项,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1)分类列示

┌─────────┬────────────┬───────────┐
│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类  别   ├──┬─────────┼──┬────────┤
│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
├─────────┼──┼─────────┼──┼────────┤
│A.应付账款   │  │         │  │        │
│B.预收账款   │  │         │  │        │
│C.其他应付款项 │  │         │  │        │
├─────────┼──┼─────────┼──┼────────┤
│  合  计   │  │   100%   │  │  100%  │
└─────────┴──┴─────────┴──┴────────┘

  (2)披露应付款项中金额较大(100万元以上)的欠款单位名称、金额和款项性质。
  (3)应付款项中如有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应披露股东单位名称、金额和款项性质。
  19.应交税金,应按税种分项列示应交税款的期初数和期末数。
  20.预提费用,应按费用类别披露各项费用的期初数和期末数。
  21.应付保证金,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
│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类  别  ├──────┬─────┼──────┬─────┤
│        │  户数  │  金额  │  户数  │  金额  │
├────────┼──────┼─────┼──────┼─────┤
│   自然人   │      │     │      │     │
├────────┼──────┼─────┼──────┼─────┤
│   法 人   │      │     │      │     │
├────────┼──────┼─────┼──────┼─────┤
│   合 计   │      │     │      │     │
└────────┴──────┴─────┴──────┴─────┘

  22.应收交割款,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
│   交易所名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          │
├───────────┼───────────┼──────────┤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          │
├───────────┼───────────┼──────────┤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          │
├───────────┼───────────┼──────────┤
│    合  计    │           │          │
└───────────┴───────────┴──────────┘

  23.风险准备金,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动用 期末数
  说明本期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和比例。若本期动用风险准备金额较大(50万元以上),须披露具体投资项目、金额和动用依据。
  24.长期借款,应披露100万元以上的借款的借出单位名称、本金、利率、期末数和借款条件。
  25.实收资本,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1)股东情况简介。包括报告期末股东总数、股东的名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的情况、年末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2)对持股10%(含10%)以上的法人股东,应详细介绍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行业类别、注册资本和期末净资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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