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补充通知
 (1999年9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对企业一般现汇贸易出口收汇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总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291号)中进行了明确。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