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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本协会会员需要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决议,履行符合本章程的义务;
  (二)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维护本协会声誉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由各届理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会实际情况,在征得会员同意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规定);
  (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发展壮大本协会作贡献;
  (六)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如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纳会费的,则视为自动退会;退会的会员应交回会员证书。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员代理、理事、常务理事及其他领导的产生应充分体现民主集中的原则,须经充分酝酿协商,由选举产生。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订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产生理事会,选举或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通过重要决议;
  (五)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事项和终止。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与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提前或延期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理事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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