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

  (三)开展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调查和信息搜集、整理、统计与分析工作,研究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开发,探讨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四)组织与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活动,加强行业的信息交流,传递最新技术动态和市场信息,推进中国互联网的发展与应用。
  (五)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有关组织的活动,加强会员单位与国际组织之间观念和思想方面的了解和沟通,加强中国互联网界对互联网国际事务的参与,加强国际间合作与交流,为互联网在全球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六)编辑出版协会刊物、信息资料以及年度互联网发展状况白皮书。
  (七)承担会员单位及其它社会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事项。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同时也接纳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的个人会员。具体接受办法由本协会常务理事会制定并实施。
  第八条 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拥护并承认本协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协会,参加本协会的有关活动,支持本协会的工作;
  (三)单位会员是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与互联网行业相关的企业、科研、教育及学术团体;
  (四)个人会员是在互联网领域有一定专长和贡献的中国公民。
  第九条 加入本会的程序是:
  (一)单位会员
  符合第八条第(一)、(二)、(三)款的企业、科研、教育与学术性团体,向本会提出申请,经组织宣传工作部审查,经常务理事会批准签发会员证书。
  (二)个人会员
  符合第八条第(一)、(二)、(四)款的个人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由组织宣传工作部审查,常务理事会批准签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本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及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权利;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