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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中心”建设要留有充分的发展余地,保持“中心”的先进性、安全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使中心在一定时期内能满足交通管理业务发展对信息技术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与基本要求
  (一)“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及时接收和处理紧急电话和交通事故报警。
  --科学地调度管辖区域内的警力、紧急救援和路障清理力量,快速处置紧急事件和交通事故。
  --对管辖区域内的交通状况实施检测、监视,有效地组织交通流。
  --自动采集、分析、处理、发布管辖区内的主要交通管理信息,合理地分配信息资源。
  --有效监测管辖区内的交通行为,为纠正交通违章提供可靠依据。
  (二)“中心”必须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整体结构合理,具有高可靠性和实用性。
  --各分系统之间技术应充分合成。做到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的有机结合。
  --接警、处警和对各种交通信息的处理及时、准确,具有较强的辅助决策和指挥调度能力。
  --与市局指挥中心、急救中心、消防指挥中心等相关机构保持渠道畅通,使信息快速交换、高度共享,便于协调指挥。
  三、系统组织与结合形式
  (一)“中心”一般由四个分系统组成:
  1.信息系统
  --交通流量自动采集子系统,负责提供管辖区内交通流的时空分布信息;
  --人工接警与处警子系统,负责提供管辖区内突发性交通事故和其他紧急事件信息;
  --交通地理信息子系统,负责提供管辖区内路网结构、交通管理设施、警力配备、事故处理、紧急救援、路障清理部门分布、大型交通流集散场地分布等信息;
  --车辆定位子系统,负责提供特种车辆位置信息;
  --车辆、加强员、事故、违章管理子系统,负责提供管辖区内车辆、驾驶、事故、违章等管理信息;
  --电视监视子系统,负责提供管辖区内交通状况直观图像信息;
  --交通信息管理子系统,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将各种信息源的各类动、静态交通信息有机地集合为一体,形成具有统一标准、覆盖范围广泛、调度指挥方案决策快捷的交通指挥信息系统。
  2.决策系统
  根据信息系统提供的各类交通信息,预测交通拥挤状况,实时对调度指挥方案进行优化决策;同时可根据特殊工作需要,由人工直接进行干预,合理调度执行系统的各种疏导手段。
  3.执行系统
  交通信息控制子系统、事故处理、紧急救援、路障清理部门、交通诱导子系统等构成主要的指挥调度执行系统,必要时辅以警力调度。
  4.通信系统
  通信系统是沟通信息系统、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使之有机协调运行的枢纽。由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数据通信和视频通信组成。
  (二)“中心”的结构形式和规模
  要以能够实现“中心”建设总体目标为基本原则,根据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人口、城市规模等状况以及上级指挥中心的要求,确定各子系统的造型和容量,优化系统配置(各类“中心”参考结构图见附件2)。
  四、支撑条件和主要措施
  为了保证实施“中心”建设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应采取有力措施,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一)“中心”建设必须认真做好立项工作
  --“中心”建设要列入当地市政基本建设计划;
  --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中心”建设总体规划;
  --在模式、规模和设备的选用上务必慎重,动工前,实施方案要请专家论证把关,并要切实加强对设备的开发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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