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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非肇事驾驶员可否吊销驾驶证问题的答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非肇事驾驶员可否吊销驾驶证问题的答复
 (公交管〔1998〕341号)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
  你总队《关于对非肇事驾驶员可否吊销驾驶证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如果非肇事驾驶员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未在肇事车辆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在调查交通事故中,发现非肇事驾驶员有冒名顶替交通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行为的,不能吊销其驾驶证,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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