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的发布和实施,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
总目标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儿童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儿童教育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完善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儿童权益;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使困境儿童受到特殊保护。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
--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2.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6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农村消毒接生率达到95%以上。
--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3。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在城市达到90%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
3.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1/5。
--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等构成主要死因的死亡率。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并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4.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婴幼儿家长的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婴儿母乳喂养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达到85%,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
--儿童保健覆盖率在城市达到90%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逐步提高女童及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
--中小学生《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