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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财教〔200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央各有关部门:
  自2000年11月建立教科文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以来,许多地区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及时报送教科文财务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为我部及时了解和解决教科文事业发展和财务管理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部制定了《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研究落实,并把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部教科文司,以便进一步完善。

附件:1.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2.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重要信息(文件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00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为做好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重要情况报告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教科文事业财务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的意义
  从国内外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看,要使我国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思想和中央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必须大力发展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大力推进教科文各项事业体制改革。在今后一个时间内,教科文各项事业必然有一个较快发展时期,必然对今后的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出许多新问题和新要求。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顺利完成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工作,就必须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创新意识,及时了解和掌握教科文事业与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因此,建立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新形势下做好教科文事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而且有利于提高教科文财务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我国教科文事业的迅速发展。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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