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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银证通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会计科目和账户使用
  (一)活期储蓄存款。核算本行吸收的个人活期储蓄存款。本科目按存款人设置明细账。
  (二)单位金穗借记卡。核算本行办理单位金穗借记卡而吸收的存款。本科目按持卡人设置明细账。
  (三)个人金穗借记卡。核算本行办理个人金穗借记卡而吸收的存款。本科目按持卡人设置明细账。
  (四)证券公司转存款。核算本行吸收的证券机构转存的股民证券保证金等存款。本科目按存款人设置明细账。
  (五)储蓄通存通兑往来。核算储蓄通存通兑款项。本科目按“本代他户”和“他代本户”设置明细账。
  (六)借记卡往来,核算本行金穗借记卡跨网点代收代付款项及其资金的清算。本科目按“本代他户”和“他代本户”设置明细账。
  (七)中国业务收入。核算开办中间业务取得的收入。本科目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三条 开户的处理手续
  单位和个人申办银证通业务须按规定签订《银证通业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填写《银证通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连同“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与农行储蓄存折或金穗借记卡一并提交开办银证通业务的营业网点,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有关信息传送至证券公司,为投资人建立股票账户与资金账户的联结关系。网点收到证券公司反馈的开户成功的信息后,打印《申请表》,第一联连同《协议书》客户联、有关证件原件等资料交投资人,第二联汇总后连同《协议书》证券公司联、有关证件复印件等资料交证券公司,第三联专夹留存,作为会计档案按月装订保管。
  第四条 投资人交易的核算
  (一)投资人买入证券交易成功,由业务处理中心根据证券公司的交易数据自动对开户行和主办行进行账务处理。
  开户行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储蓄存款
  或借:单位金穗借记卡
  或借:个人金穗借记卡
    贷:储蓄通存通兑往来
    或贷:借记卡往来
  主办行会计分录为:
  借:储蓄通存通兑往来
  或借:借记卡往来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证券款项
  (二)投资人卖出证券交易成功,由业务处理中心根据证券公司的交易数据自动对开户行和主办行进行账务处理。
  开户行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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