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连申线客滚船旅客票价、车辆滚装运价的批复
(交通部交水发〔1998〕134号文印发)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制定连申线客滚船旅客票价、车辆滚装运价的请示》(中海运〔1998〕19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从荷兰引进的豪华客滚船“棒棰岛”号投入连申线营运。鉴于目前“棒棰岛”号船的成本和旅客及货主的承受能力,同意你公司经测算制定出的连申线客滚船旅客票价和车辆滚装费率(详见附件)。旅客票价分为旺季票价和淡季票价,淡季标价比旺季票价低10%。请认真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部。
附件:一、连申线客滚船旅客票价表
二、连申线车辆滚装运杂费费率表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表一 连申线客滚船旅客票价表
单位:元
┌───────┬──────┬─────┬───────┬─────┐
│ 等 级 │ │ │ │ │
│ │ 特 等 │ 三等A │ 三等B │ 散席 │
│ 票价 │ │ │ │ │
│季节 │ │ │ │ │
├───────┼──────┼─────┼───────┼─────┤
│ 旺 季 │ 1200 │ 518 │ 388 │ 148 │
├───────┼──────┼─────┼───────┼─────┤
│ 淡 季 │ 1080 │ 458 │ 330 │ 98 │
└───────┴──────┴─────┴───────┴─────┘
注:特等舱票价视为“包房”票价。
附表二 连串线车辆滚装运杂费费率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