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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0)

  三、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附件一:    革命伤残人员抚恤(保健)金标准表



  (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
│   │ 伤残等级 │ 伤残性质 │ 现标准 │ 提高标准 │ 新标准 │
│   ├──────┼─────┼─────┼─────┼─────┤
│   │      │ 因 战 │  5340  │  660  │  6000  │
│   │  特 等  ├─────┼─────┼─────┼─────┤
│   │      │ 因 公 │  5180  │  660  │  5840  │
│   ├──────┼─────┼─────┼─────┼─────┤
│   │      │ 因 战 │  4000  │  600  │  4600  │
│   │      ├─────┼─────┼─────┼─────┤
│   │  一 等  │ 因 公 │  3870  │  600  │  4470  │
│   │      ├─────┼─────┼─────┼─────┤
│   │      │ 因 病 │  3740  │  600  │  4340  │
│   ├──────┼─────┼─────┼─────┼─────┤
│ 在 │      │ 因 战 │  2120  │  360  │  2480  │
│   │      ├─────┼─────┼─────┼─────┤
│   │ 二等甲级 │ 因 公 │  2010  │  360  │  2370  │
│   │      ├─────┼─────┼─────┼─────┤
│   │      │ 因 病 │  1920  │  360  │  2280  │
│   ├──────┼─────┼─────┼─────┼─────┤
│   │      │ 因 战 │  1320  │  360  │  1680  │
│ 乡 │      ├─────┼─────┼─────┼─────┤
│   │ 二等乙级 │ 因 公 │  1240  │  360  │  1600  │
│   │      ├─────┼─────┼─────┼─────┤
│   │      │ 因 病 │  1200  │  360  │  1560  │
│   ├──────┼─────┼─────┼─────┼─────┤
│   │      │ 因 战 │  900  │  150  │  1050  │
│   │ 三等甲级 ├─────┼─────┼─────┼─────┤
│   │      │ 因 公 │  880  │  150  │  1030  │
│   ├──────┼─────┼─────┼─────┼─────┤
│   │      │ 因 战 │  780  │  150  │  930  │
│   │ 三等乙级 ├─────┼─────┼─────┼─────┤
│   │      │ 因 公 │  780  │  150  │  930  │
├───┼──────┼─────┼─────┼─────┼─────┤
│   │      │ 因 战 │  1000  │  180  │  1180  │
│   │ 特  等 ├─────┼─────┼─────┼─────┤
│   │      │ 因 公 │  970  │  180  │  1150  │
│   ├──────┼─────┼─────┼─────┼─────┤
│   │      │ 因 战 │  800  │  180  │  980  │
│   │      ├─────┼─────┼─────┼─────┤
│   │ 一  等 │ 因 公 │  760  │  180  │  940  │
│   │      ├─────┼─────┼─────┼─────┤
│   │      │ 因 病 │  750  │  180  │  930  │
│ 在 ├──────┼─────┼─────┼─────┼─────┤
│   │      │ 因 战 │  455  │  60  │  515  │
│   │      ├─────┼─────┼─────┼─────┤
│   │ 二等甲级 │ 因 公 │  435  │  60  │  495  │
│   │      ├─────┼─────┼─────┼─────┤
│   │      │ 因 病 │  415  │  60  │  475  │
│   ├──────┼─────┼─────┼─────┼─────┤
│   │      │ 因 战 │  360  │  60  │  420  │
│   │      ├─────┼─────┼─────┼─────┤
│ 职 │ 二等乙级 │ 因 公 │  340  │  60  │  400  │
│   │      ├─────┼─────┼─────┼─────┤
│   │      │ 因 病 │  330  │  60  │  390  │
│   ├──────┼─────┼─────┼─────┼─────┤
│   │      │ 因 战 │  260  │  60  │  320  │
│   │ 三等甲级 ├─────┼─────┼─────┼─────┤
│   │      │ 因 公 │  24   │  60  │  300  │
│   ├──────┼─────┼─────┼─────┼─────┤
│   │      │ 因 战 │  205  │  60  │  265  │
│   │ 三等乙级 ├─────┼─────┼─────┼─────┤
│   │      │ 因 公 │  195  │  60  │  2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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