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供港澳活猪饲养场动物卫生基本要求
1、年出栏10000头以上,并实行自繁自养。
2、设有以饲养场负责人为组长的动物卫生防疫领导小组。
3、配备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核的兽医。
4、具有健全的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包括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疫病防制制度、用药管理制度)和饲养管理制度(包括种猪引进管理制度、饲料及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记录表册。
5、饲养场周围1000米范围内无动物饲养场、医院、牲畜交易市场、屠宰场。
6、饲养场周围设有围墙,并设有专人看守的大门。
7、场区整洁,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生产区内设置有饲料加工及存放区、活猪出场隔离区、饲养区、兽医室、病死畜隔离处理区、粪便处理区和独立的种猪引进隔离区等,不同功能区分开。
8、饲养场及其生产区出入口处以及生产区中饲料加工及存放区、病死畜隔离处理区、粪便处理区与饲养区之间均有隔离屏障,且须设置:
(1)各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3--5米、深10--15厘米的车辆消毒池及喷雾消毒设施。
(2)生产区入口具有淋浴室和更衣室。
(3)出入口人行通道设有消毒池或消毒垫。
9、兽医室内药物放置规范,记录详细,无禁用药品,配备有必要的诊疗设施。
10、每栋猪舍门口设有消毒池或消毒垫。
11、生产区内运料通道和粪道分布合理,不互相交叉。
12、场区工作人员健康,无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人畜共患病。
13、生产区内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要求。
14、具有与生产相配套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
15、生产区内没有饲养其它动物。
16、所有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含违禁药品,符合《
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
附件4: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境动物养殖企业注册证
(正本)
注册编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注册项目:
注册场地址: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发证机关(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
出境动物养殖企业注册证 ┃年度 │年审结果 ┃
(副本) ┠───┼───────┨
┃ │ ┃
注册编号: ┠───┼───────┨
单位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地址: ┃ │ ┃
注册项目: ┠───┼───────┨
注册场地址: ┃ │ ┃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
发证机关(公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 ┃ │ ┃
┗━━━┷━━━━━━━┛
注册编号:
附件5:
供港澳活猪注册饲养场管理手册
单位名称: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