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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失效]

  第六十八条 检测坝的外坡坡比。每100米坝长不少于2处,应选在最大坝高断面或坝坡较陡断面。水平距离和标高的测量误差不大于10毫米;实测的坝外坡坡比不应陡于设计坡比减1。
  第六十九条 检查坝体位移。要求坝的位移量变化应均衡,无突变现象,且应逐年减小。当位移量变化出现突变或有增大趋势时,应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七十条 检查坝体有无纵、横向裂缝。坝体出现裂缝时,应查明裂缝的长度、宽度、深度、走向、形态和成因,判定危害程度。
  第七十一条 检查坝体滑坡。坝体出现滑坡时,应查明滑坡位置、范围和形态以及滑坡的动态趋势。
  第七十二条 检测坝体浸润线的位置。应查明坝面浸润线出逸位置、范围和形态。
  第七十三条 检查坝体渗漏。应查明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

第四节 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

  第七十四条 尾矿库库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民办采选活动等情况。
  第七十五条 检查周边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情况时,要详细观察周边山体有无异常和急变,并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周边山体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第七十六条 检查库区范围内危及尾矿库安全的主要内容: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违章取尾矿再选、取水,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放牧和开垦等。

第四章 尾矿库安全评价与管理

  第七十七条 尾矿库安全度分类,主要根据尾矿库的防洪能力和尾矿坝坝体的稳定性确定。安全度分为危库、险库、病库和正常库。
  第七十八条 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危库:
  (一)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不能确保坝体的安全;
  (二)排水系统严重堵塞或坍塌,不能排水或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塌的迹象;
  (三)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
  (四)其他危及尾矿库的情况。
  第七十九条 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险库:
  (一)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但平时对坝体的安全影响不大;
  (二)排水系统部分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有所降低,达不到设计要求;
  (三)坝体出现浅层滑动迹象;
  (四)坝体出现贯穿性的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的管涌,水质浑浊挟带泥沙或坝体渗流在堆积坝坡有较大范围逸出,且出现流土变形;
  (五)其他影响尾矿库安全运行的情况。
  第八十条 尾矿库有下列工况之一的为病库:
  (一)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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