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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通知

  含税出厂价格(含税批发价格)=〔原药实际进货价/(1-损耗率)+辅料费+各项费用〕×(1+成本利润率)×(1+增值税率)
  其中,损耗率、各项费用标准在不突破饮片现行价格水平的前提下,根据饮片生产经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成本利润率为5%。
  中药饮片零售价的计算公式为:
  零售价=含税出厂价×(1+流通差价率)
  第十五条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流通环节作价办法按《麻醉药品销售价格作价办法》(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药财{1988}579号)的规定执行。国家计委调整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出厂价格后,各地可按上述作价办法确定流通环节的销售价格。出厂价格未作调整时,流通环节的销售价格不得调整。
  第十六条 对已制定并公布的政府定价,根据药品实际流通差率、市场供求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药品政府定价的制定或调整,按规定的申报审批办法进行。

附表一: 国产药品最高销售费用率和最高销售利润率(%)表




┌──────────────┬───────────────────┐
│最高销售费用率(%)    │最高销售利润率(%)         │
├───────┬──────┼──────────┬────────┤
│一类新药   │30     │一类新药      │45       │
├───────┼──────┼──────────┼────────┤
│二类新药   │20     │二类新药      │25       │
├───────┼──────┼──────────┼────────┤
│三类新药   │18     │三类新药      │18       │
├───────┼──────┼──────────┼────────┤
│四类新药   │15     │四类新药      │15       │
├───────┼──────┼──────────┼────────┤
│五类新药   │12     │五类新药      │12       │
├───────┼──────┼──────────┼────────┤
│普通药品   │10     │普通药品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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