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填发缴款书次日起限十五日内缴纳,逾期按日征收罚没收入总额百分之三的滞纳金。
海关___专用缴款书
征收机关: 填发日期: 年 月 日 号码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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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 全 称 │ │预│ 名 称 │ ┃
┃款├───────┼──────┤算├─────┼───────┨第
┃单│ 开户银行 │ │科│ 编 码 │ ┃五
┃位├───────┼──────┤目├─────┼───────┨联
┃(│ │ │ │预算级次 │ ┃:
┃人│ 账 号 │ ├─┴─────┼───────┨【
┃)│ │ │收款国库 │ ┃报
┠─┴───────┼──────┼───────┴────┬──┨查
┃罚没收入类型 │ │查获单位所在地(市、县)│ ┃】
┠─────────┼──────┼────┬───────┴──┨地国
┃法律文书编号 │ │缴款期限│ ┃监库
┠─────────┼──────┼────┼──┬───────┨察收
┃金额人民币(大写)│ │ │金额│ ┃专款
┠─────────┴┬─────┼────┴──┼───────┨员盖
┃缴款单位盖章: │ 填制单位 │ 收款银行 │ 收款国库 ┃办章
┃(预留银行印鉴) │ (盖章) │ (盖章) │ (盖章) ┃事后
┃ ├─────┼───────┼───────┨处退
┃ │ │ │ ┃或财
┃ │ │ │ ┃财政
┃ │制单人: │经手人: │经手人: ┃政部
┃ │ │ │ ┃部驻
┃ │ │ │ ┃门当
┃ │ │ │ ┃
┃ │复核人: │复核人: │复核人: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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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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