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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关于林产工业问题报告的通知

 四、重视产品的应用研究,开拓使用领域。不论老产品的发展还是新产品的推广,都需要研究产品的应用问题,要改变只注意新产品的开发,忽视应用研究工作的做法。产品应用研究的重点应放在使用量大的方面,如刨花板应着眼在家具、建筑和船舶车辆上使用的研究。产品应用的技术研究要与产品应用的经济研究结合起来,注意研究市场价格和同类产品的比价。搞好市场销售,把生产和销售的关系协调好,作到产销结合,推动生产发展。
 五、实行经济扶持政策,促进生产发展。按照国家经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精神,对于开展森林资源综合利用,应给予经济扶持的优惠政策,以调动生产积极性。凡是利用木材采伐、加工和抚育间伐剩余物(包括锯末、树皮、树叶、树根)等资源生产的工业产品,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条件的,各地税务部门可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减免产品税的照顾。对于质量达到同类产品标准,可以顶替进口的产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以产顶进”。为了鼓励生产出口产品,对于出口所创的外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分成。对于某些微利而国家又需要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建厂投资和技术改造资金由国家在当年基本建设计划中适当安排。
 六、建立原料基地,保证生产企业的原料供应。生产松香、栲胶和紫胶等林产化工产品,多年来都是依靠天然资源。天然资源经过长期利用后,数量逐渐减少,原料供应紧张,建立原料基地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应该积极建设松香、栲胶和紫胶以及制浆造纸、人造板等原料基地,推广基地建设经验。国外的一些木材加工企业和纸、纸板企业,多采取建立原料基地定向培育林木的办法来保证原料供应,实行一体化经营。这样的经验我们可以借鉴。原料基地应向营林、加工一体化方向发展,原料基地的建设工作应纳入国家速生用材林和经济林营造计划。同时。速生用材林的营造也要与林产工业发展结合起来,按照林产化工的要求进行建设。要鼓励企业适当提取原料基地建设资金,专用于原料基地建设。
 七、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对生产建设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应组织科研、设计、院校、机械制造和生产企业等各方面的技术力量进行技术攻关。林产工业的发展需要多部门的协作,林业、机械、电子、轻工、物资、化工等部门要开展横向联合,密切协作,解决林产工业的机械装备和配套问题。今后新建企业应尽量采用适用的先进技术装备,并以国内制造为主,采取技贸结合方式,适当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对于已经引进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要组织专门力量抓紧消化、吸收,争取创新。力争在“七五”期间基本解决人造板及其二次加工设备的定型、国产化和批量成套供应问题。现有的老企业要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更新陈旧落后设备,改善生产技术条件。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人造板和松香、栲胶等产品可先走一步。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应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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