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农牧渔业部、国家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集镇建设工作的意见
(1987年11月18日)
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在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变的过程中,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大批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了乡镇企业,乡镇的工商企业逐步向集镇集中;富裕起来的农民,又迫切要求改善物质、文化条件。所有这些,都必然促进集镇的迅速发展。
集镇是联结城市和乡村的纽带,是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是促进乡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把集镇建设好,对于实现中央在“七五”计划建设中提出的“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逐步实现农村经济的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这一重要方针,对于逐步改变整个乡村面貌,缩小三大差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为了实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我国在本世纪末农村经济发展的两个目标,村镇建设将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本世纪末村镇建设要实现的目标:
1.调整完善村镇规划,返回耕地4000万亩;
2.抓好集镇建设,为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其它行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
3.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注意抓好农村的社会发展工作,使农村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服务和基础设施等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4.组织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下乡,促进“星火”技术燎原,提高村镇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几点措施
1.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村镇规划要在“六五”期间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节约用地,特别是节约耕地的原则进行调整,严格控制道路的宽度,要在原规划节约2000万亩土地的基础上,再节约2000万亩土地。
集镇规划要在“六五”期间编制的基础上按照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调整完善,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根据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集镇的合理布局、服务半径,预测能够吸引的常住人口和服务人口,确定人口规模和与此相适应的建设规模,制定出中、长期的近期建设规划,并确定实施步骤。
2.集镇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