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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局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责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七条 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科研、监测、设计岗位应具备条件
  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科研或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三、技术情报、开发、咨询岗位应具备条件
  1、初步掌握科技管理专业或工程技术一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初步掌握科技情报工作方法和业务技术,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
  2、在高、中级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技术情报收集、加工、供应等工作任务。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辅助性工作任务。
  四、科研、技术管理岗位应具备条件
  1、初步掌握环境保护科研、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了解科技管理工作的任务、方法,了解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政策及有关规定。
  2、具有初步的组织工作能力,能按要求了解分管项目的工作进程,及时反映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好日常管理事务工作,完成一般具体科技管理工作。
 第八条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二、科研、监测、设计岗位应具备条件
  1、能够运用环保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了解本专业科研、监测工作的基本环节,初步掌握环境科学基本研究方法和监测、实验技术。
  2、在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承担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科学课题、监测项目或技术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并能对结果进行分析、处理,写出报告。
  三、技术情报、开发、咨询岗位应具备条件
  1、具有科技管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或具有工程技术一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基本掌握技术情报、技术开发、环境质量评价或技术咨询的业务技术和工作方法。
  2、在高、中级的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一般的技术情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工作任务。
  3、能阅读所从事专业的一门外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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