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层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要有明显改进。广大农村干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始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转变作风,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善于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开展工作,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和生产经营自主权。正确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县(市)委要对各级干部思想作风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并作为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的重要内容。要对乡镇和县(市)部门领导干部下基层的时间作出明确规定,认真落实。乡镇党委要重点解决有的干部作风不实、方法简单粗暴、不安心在基层工作等问题,坚决纠正虚报浮夸、强迫命令、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县(市)部门要端正服务思想,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真心实意地为基层和农民办实事。
(四)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结合起来,同贯彻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加强和改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风气好转。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教育、卫生、体育事业。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切实尊重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全面推进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
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县(市)和乡镇党委要以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为主要形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科技知识培训,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普遍实行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坚决取缔各种邪教。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各种恶势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要认真总结六年来农村基层组织集中整顿和建设的经验,开拓创新,乘势而上。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六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活动,制定、完善“三级联创”的规划和实施意见,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要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大力推进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实行“两推一选”和“公示制”。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正确处理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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