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继续组织
实施高技术产业化信息网络专项的公告
为了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在2000年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信息网络专项的基础上,国家计委决定2001年继续组织实施信息网络专项。现公告如下:
一、2001年网络专项重点
根据组织网络专项“支持基础性和关键性技术产品”的原则,2001年信息网络专项的工作将继续突出重点,坚持“系统规划、分布实施、有限目标”的工作方针,重点支持网络基础设备、网络安全产品、电子商务安全系列产品、电子商务基础软件产业化。
1.基础网络设备,重点内容是(1)支持千兆的高性能安全路由器,(2)高性能安全服务器,(3)海量存储系统,(4)无线宽带接入设备;
2.网络安全产品,重点内容是带有一定自我学习功能的大规模网络病毒防治产品、协作式入侵检测与响应系统、高性能防火墙、网络信息安全防御体系、基于互联网协议安全标准(IPscc)的虚拟专网(VPN)软件和硬件等;
3.电子商务安全系列产品,重点内容是有线和无线互联网的传输层安全产品,密钥管理系统和中高强度的密码应用芯片等商用密码类产品;
4.电子商务中的交易、物流信息、目录服务、鉴别授权等基础软件产品。
二、2001年网络专项产业化目标
1.初步形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基础软件和安全系列产品。
2.针对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中最突出的安全问题,重点突破适用于大规模网络的安全类、检测类、中高强度的密码类产品,保证网络与信息的安全与完整性。
3.实现高端路由器等关键网络基础设备的产业化。
三、具体要求
1.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基本具备产业化的条件,能达到基本的经济规模。对目前还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技术和产品,不在本项目的受理范围之内。
2.自本公告之日起20天内,有关部门和地方计委将所有组织的项目建议书(一式五份)、项目简介和项目简表(附软盘)、银行对该项目的贷款意向等有关文件,报送国家计委高技术司。
3.项目由有关部门和地方计委统一申报,不受理项目单位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