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第二期
“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0〕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现将《第二期
“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再就业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000年十二月八日
第二期
“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
(2001年-2003年)
1998年-2000年,我部组织实施了
“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三年间,各地紧紧围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需要,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截止2000年第三季度,各地累计培训下岗职工1200多万人,其中780多万人实现了再就业,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再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适应新世纪之初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以及科技进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对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要求,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能力及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推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加快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我部决定,在认真总结实施第一期
“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第二期
“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和完善继续教育、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的任务,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目标,坚持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切实有效地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