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填报《二000年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的通知
(人办发〔2000〕74号)
现将《二00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发给你们,为做好工资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二、统计人员要认真负责,熟练掌握有关指标解释和报表填报说明,严格审核统计报表中的数据关系,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同时,要抓紧撰写工资统计分析报告,积极做好统计信息服务工作。
三、按时报送工资统计年报。京外无直属单位的和京外有直属单位的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请分别于2001年1月底前和2月底前,将报表和报表汇总软盘各一份报送人事部规划财务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于2001年2月底前将全省报表和报表汇总软盘各一份报送人事部规划财务司,同时将副省级市的报表和报表汇总软盘各一份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