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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设立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复函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设立庆铃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复函
 (国资企函发〔1994〕42号 1994年4月6日)


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你局《报送<关于庆铃汽车有限公司改组后国有股权管理请示>的函》(渝国资函(1994)第1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庆铃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铃公司”)股份制试点资产重组方案,即将重庆汽车制造总厂的冲压、底盘、焊接、涂装、发动机、动力机修、技术部门等七个单位的全部资产和重庆汽车制造总厂的控股子公司——庆铃汽车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整体改组设立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设立后,仍是重庆汽车制造总厂的控股子公司。
  二、以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为基准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帐面净资产值为150000万元。
  三、同意将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全部折为股本,总股数为1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设置为法人股,其中重庆汽车制造总厂占68%(102000万元);香港银建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占18.667%(28000.5万元);日本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占9.795%(14692.5万元);日本京连兴业株式会社占3.538%(53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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