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查纠结合,巩固清查成果
江苏省通过认真贯彻8号文件,共清理出各种越权批地案件10596件,土地面积18404亩(不包括水利、交通占地)。其中超过本级法定审批权限批地的5850件,面积6433亩;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越权批地121件,面积1170亩;领导默许点头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的1808件,占地7401亩;将耕地作为非耕地批的2438件,面积1777亩,擅自下放审批权限造成越权批地的379件。还有非土地管理部门批地的136件。到八月底,已处理80%上,剩下的20%多为重点案件,正在处理之中。通过清理,使各级政府领导进一步增强了土地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带头行动,以苏办[1990]47号文,收回了1988年下放给常熟、无锡、铜山等八个综合改革度试点县、市享受省辖市土地审批权限的文件。南京、江宁、武进等十多个市、县也主动收回了擅自下放的土地审批权。各地对由此产生的越权批地文件都已宣布无效。南通市和如皋县政府对1988年以来越权批准、未批先建的1189座瓦窑,已拆除919座,还耕土地2297.5亩。
江苏省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对查出的越权批地案件,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进行分级处理。已有240多名乡以上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有十多个市、县政府主动向上级政府作了书面检讨。省里还将97个案件列为典型案件,对其中情节严重影响大的要进行公开处理。省政府将通报一批重点案件的查处情况。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在清查处理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8号文件的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订了有关整改措施,完善了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全省绝大多数市、县建立了建设用地审批公开制度;有的实行了建设用地跟踪检查制度;有的建立了内部监察制度。南京市土地局针对全市全征队后剩余土地管理不明确,有的单位乱批乱用地情况,制订下发了《南京市全征队剩余土地的管理办法》,有效地制止了乱批、乱占、乱用地现象。巩固了这次清理工作的成果。
这次贯彻国务院8号文件,江苏省土地局是作为全省的中心工作来抓,几乎动用了全局的力量投入到清查工作中去。七月份到各市检查验收,除了监察处正副处长外,还有综合处长、计财处长、地籍处一负责同志也分别担任了检查组长,保证了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省局准备在十月底以前集中力量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即:抓好典型大案处理,搞好总结报告及抓好整改措施,并准备就清理情况在全省发个通报,举行新闻发布会,使清理工作善始善终。江苏省通过贯彻8号文件的工作实践,体会到,要搞好清地工作,思想教育是前提,领导重视是关键,监察等部门的配合是必要的条件,土地管理部门的努力是重要的保证,多种方式清理,是行之有效的。清查工作促进了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提高了土地管理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