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农牧渔业部、国家土地
管理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严格限制
毁田烧砖积极推进墙体材料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1988年2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建材局(公司)、乡镇企业局、土地管理局、建委(建设厅):
目前,我国城乡房屋建筑用墙体材料主要采用实心粘土砖。1986年实心粘土砖产量已达3628亿块,占全国墙体材料总产量的95%,其中,乡镇企业产量占85%以上。实心粘土砖工业的发展,为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城乡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是,随着实心粘土砖产量的不断增长,一些地区出现了两个急待解决的问题:毁田严重;能耗较高,且不利于建筑节能。据调查,1986年生产实心粘土砖毁田5万余亩;迄今为止,砖厂占地已达百万余亩。实心粘土砖生产能耗较高,1986年全国烧砖耗标煤达4000多万吨。目前,大多数地区的建筑墙体性能不能满足保温隔热的要求。按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如继续采用实心粘土砖墙体,今后砖墙厚度平均要增加四分一,除减少有效使用面积外,每年还要多用砖,也就相应地多毁农田和多耗能源。
为了改变一些地区实心粘土砖毁田、高耗能的状况,必须根据”因地制宜、保护耕地、节能利废、提高质量”的原则,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宗旨,严格限制占用耕地建窑、毁田取土烧砖,努力降低能耗,采取多层次技术路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注重现有粘土砖企业技术改造的同时,加速发展保温、隔热、轻质、高强和施工效率高的新型墙体材料,积极推进我国墙体材料的改革。通过改革,到2000年,争取使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市新建房屋所用墙体材料中的比例,从现在的5%增长到40%,并大幅度减少毁田面积,降低生产能耗,改善建筑节能效果,提高工业废渣的利用率。
现将《严格限制毁田烧砖积极推进墙体材料改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函告我们。
严格限制毁田烧砖积极推进墙体材料改革的意见
一、严格限制占用耕地建窑、毁田取土烧砖。今后,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全民所有制的实心粘土砖企业;集体、个人新建和扩建粘土砖厂(窑)不得占用耕地,企业烧砖不得毁田取土 。特殊情况下实心粘土砖企业需征用耕地时,必须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