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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商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3.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医药商品工作中复杂技术问题,并在工作中有一定成绩。
  4.具有一定的调研、教学和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能力。
  5.能初步阅读一种外文专业资料。
  (四)副主任药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管药师工作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管药师工作2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较高深的专业知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理论和其它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3.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并有某一方面的专长,能解决工作中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并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和著作。
  4.能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能为本专业培养优秀技术人才。
  5.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专业资料。
  (五)主任药师
  1.从事副主任药师工作5年以上。
  2.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基础理论和其它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并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应用于实际工作。
  3.有丰富工作经验,工作成绩突出,能解决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并有较高水平专著、论文或经验总结,在行业中被公认为专家。
  4.做为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善于指导和组织本专业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5.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专业资料。
  (六)高级工程师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和较高深的专业知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基础理论和其它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本专业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用于实际工作。
  3.有丰富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并有较高水平的专著、论文或经验总结。在行业中被公认为专家。
  4.做为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善于指导和组织本专业全面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5.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专业资料。
  三、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选拔和使用人才,对在医药商业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系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医药管理局以上规格的发明奖、科技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可不受以上任职条件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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