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申请进口仪器设备的具体办法:
1.凡需要申请进口精密仪器的单位要填写进口仪器设备汇总表一份。并按照外经部统一制定的表式填制进口订货卡片,进口订货卡片说明或进口零配件明细表。申请进口大型、特殊的精密仪器设备或批量较大时,应另附文字材料,具体申述进口理由。
2.凡进口单机价格在2万美元以上,应填制订货卡片说明及订货卡片各一式六份;凡进口单机价格在2万美元以下,应填制订货卡片及卡片说明各一式五份;凡进口零配件应填制订货卡片及零配件明细表各一式四份。订货卡片及卡片说明或零配件明细表逐项填写清楚,技术参数要写齐全,估价尽可能做到基本确切或略有宽裕,并在订货卡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3.进口订货卡片及卡片说明或零配件明细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隶属关系报审,局直属单位及承担国家攻关和局控项目合同项目的单位报送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教司综合平衡,审核其是否确实需要进口,外汇、国内资金和相应的条件是否落实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每年报送进口订货卡片两次,第一次是2月份,第二次是6月份。
第九条 各单位收到订购仪器设备后,必须在订货合同规定的索赔期以前20天,完成一切验收工作,包括:开箱清点、安装调试,逐一鉴定技术指标、签证验收报告等。凡数量、质量或技术指标达不到合同规定的,验收单位要提出证据,经由国家商检局公证通过外贸进出口公司向外国商人索赔。
贵重仪器设备必须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工作要准备细致,避免仓促上阵,反对草率接机,引进设备一经签订合同,验收小组就要立即着手拟订接机计划。包括:
1.编制从索赔期向前逆推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期限表,要考虑港口积压,运送不及时而占用时间情况。计划要留有余地,各项准备工作要早作安排,要同时进行才能有比较充裕的时间进行细致验收。
2.收集、整理、翻译仪器设备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接机人中应在验收之前认真阅读,并接受必要的实际训练。
3.拟订仪器设备的技术验收方案,制定验收原始记录项目及记录格式,写出验收报告。以上材料等应装入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并随仪器设备转移。
第十条 仪器设备验收完毕,应登记、入帐、建卡。加强管理保持帐物相符。并分别建立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