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上已有100余个国家和地区制订了自己的GMP,美国、日本、西德已作为法律公布执行。因此GMP已成为国际上医药工业建设与生产的通行标准,执行GMP已是世界潮流所向,大势所趋。今后药品生产的竞争,重点在产品质量的竞争,只有积极推行
《规范》,才能以质量取胜。在我国推行
《规范》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为此,各级医药部门的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实施
《规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制药企业的厂长任期目标,使
《规范》由试行转变为正式推行;由局部推行转变为全面推行;由被动转变为主动贯彻执行。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组织
根据我国推行
《规范》尚属起步阶段,因此,仍需指定一个部门和专人负责推行
《规范》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由于推行
《规范》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都应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分工负责,紧密协作,互相配合,协调行动。
三、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为使各级干部和企业职工系统地掌握
《规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提高人员素质,各地医药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当深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即由一般教育转向分层次的宣传教育;由泛泛地举办学习班转向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问题,组织现场诊断、咨询、或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使推行
《规范》更加深入广泛。在办班过程中通过交流,取长补短,积累经验,充实教材内容。医药院校应逐步将
《规范》纳入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