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兴办第三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烟计〔1994〕第36号 1994年5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庆、大连市烟草专卖局,国家局直属各二级公司:
加速发展烟草行业的第三产业,对深化企业改革,优化企业结构;安置富余人员,增强经济实力和烟草行业的发展后劲,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烟草行业在“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方针的指引下,大部分企事业在发展第三产业方面开始起步,有些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企业中,“大而全、小而全”的组织结构还没有根本改变,企事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不高的现象普遍存在。相当多的企事业,冗员众多,包袱沉重。加快发展全行业的第三产业,使之与原企事业分离,是转换企事业机制、调整结构的一条重要途径。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及国务院原经济贸易办公室《关于工业企业兴办第三产业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原则,现就烟草行业发展第三产业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烟草行业发展第三产业的基本原则
烟草行业的第三产业系指多种经营。烟草行业发展第三产业的主要方向,一是为烟草行业服务的产业;二是投入产出周期短,能获得较好经济效益的产业。在这项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基本方针。烟草行业发展第三产业的主要目的是,为深化行业改革、扩大行业经营范围、分流富余人员,为卷烟生产、烟叶加工、烟机制造、生产经营服务。烟草行业各单位在认真抓好“两烟”生产和销售的同时,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要优化企事业组织结构;将部分承担社会职能的辅助部门划分出去,界定产权,独立经营,有偿服务,面向社会,减轻企事业的负担,将企事业的富余职工以及闲置设备、厂房、场地等向第三产业转移。
(二)要积极组织和鼓励富余人员兴办第三产业。经济效益差、产品无销路的企业,经国家局同意后,可整体或部分地转为第三产业;鼓励第三产业的企业实行行业内联营、兼并。
(三)要充分利用现有(非生产经营的)设施条件和人员,开发与创办各种科研、信息、咨询、仓储、运输、零售、修理、旅游、宾馆、饮食、副食基地等服务设施。
(四)兴办第三产业,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效益”的原则。防止一哄而起、不讲实效的盲目性;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