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先进县和普及县标准及考评办法(试行)

  3、县改厕粪管工作,管理科学规范、质量控制保证、分类统计有要求,推行目标责任制和社会化服务,宣传教育、监督监测、评比奖励等有实效。
  4、技术有要求。全县主要类型的卫生户厕、公厕及堆肥发酵场(池)等人畜粪便处理设施,有设计、施工技术标准,有可行的验收、监测要求。
  5、全县有较得力的改厕粪管社会化服务队伍。防疫站等能担负技术指导、效果评价等工作;改厕施工服务队(厂家),建造和维修厕所、部件、堆肥场(池)等粪便处理设施,质量能保证。
  6、全县改厕粪管统计覆盖面达到75%以上的乡、镇域。全县农村卫生厕所(含各种公厕和农民户厕)登记率达到80%以上。
  7、有显示全县户(公)厕和粪便利用本底抽查情况、改厕粪管年度进展及总进度的资料、图表。有主要类型卫生厕所监测评价等资料。
  8、农民卫生户厕(含各类型)普及率:小康、宽裕、温饱、贫困地区分别达到80%、70%、45%、35%以上;
  中小学校、公共场所公厕(含水冲、沼气、旱式等类型)卫生合格率:小康、宽裕、温饱、贫困地区分别达到100%、90%、80%、70%以上;
  全县所有企、事业、机关等单位的厕所卫生状况较好,60~70%以上符合卫生要求。
  9、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小康、宽裕、温饱、贫困地区分别达到50%、40%、30%、20%以上;河塘旁厕所粪缸搬迁率和露天粪缸加盖率分别在90%以上。
  三、卫生厕所建设先进县和普及县考评办法
  1.考核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先进县和普及县工作,采取自下向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凡达到先进县或普及县标准的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依据本标准和考评办法组织考核鉴定后,向全国爱卫办上报达标县名单及有关资料。全国爱卫办定期组织复核验收和认定。
  2.经验收达到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先进县或普及县标准者,全国爱卫会授予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奖励。
  3.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向全国爱卫办上报的达标县,须备好有关文件、计划、方案、总结与进度、监测数据、图表照片、宣传教育、组织网络等资料和省级爱卫会考核的情况记录、结论等材料。
  4.全国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先进县和普及县复核验收工作,由全国爱卫办组织有关委员部门、省级爱卫会和卫生专业人员等进行。对被考核和验收的县,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爱卫办均采取随机抽样办法,按建制镇、乡、村行政单位一定比例,抽查若干区域、单位、户、进行综合评价。
  5.抽查范围和内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