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规划目标》健康教育指标实施计划
(1992年4月20日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颁发)
一、制订总阶段计划,确保总目标的完成,原则上健康教育指标完成大致分两步走。首先在一九九五年以前有百分之五十的县达标,其次,到2000年再有另外的百分之五十的县达标。具体可分为以下三个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1989-1990):进行健康教育达标的组织发动,机构建设,调查研究工作,确定本地区的试点县。积极探索指标的评价标准与考核方法。
第二阶段(1991-1995):即全面普及阶段,力争在此时间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县达到最低限标准。
第三阶段(1996-2000):即加速发展,全面达标阶段,使所有的县都能达到健康教育的最低限标准。已达标的县,要在新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以更丰富的内涵和更高的标准,向新的目标努力,并在全面范围内进行检查考核,总结验收。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的专业机构,完善县、乡、村三级健康教育网络系统,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定,切实保证一定的健康教育资金。
三、层层举办培训班,进行初级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的业务技术培训,培训方法可参照下列层次进行。
A.省培训地市卫生局长、爱卫办主任、防疫站长、妇幼所长、医院院长。
B.地市培训县区主管卫生工作县(区)长、卫生局长、爱卫办主任、防疫站长、妇幼站长、医院院长。
C.县培训乡镇长、卫生院长、防保组长、健康教育专职人员。
D.乡镇培训行政村委主任、卫生所长、学校校长。
E.行政村首先培训妇联主任、民兵营长、团支部书记、老龄委主任、学校保健教师及卫生所全体人员,然后培训卫生行为监督员和家庭保健员。
四、多层次、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健康传播活动。
A.省、地、县的健康教育,可采用电视广播、报刊、知识竞赛、宣传栏、画廊、展览,传单、手册等一系列形式。
B.乡村的健康教育可采用有线广播、传单、标语、板报、专栏、入户指导、示范户、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方式。
所选用的方法应因地、因时、因人制宜,密切结合当地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