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人血白蛋白质量标准
(1992年4月1日 卫生部发布)
本品系从人血浆或人血清中提取。含适宜稳定剂,不含防腐剂和抗生素。专供静脉注射用。
供血者必须经体检、化验和询问病史证实是健康的,无可检测的经血传染的致病因子,特别是应使用适宜的敏感方法检测HBsAg、HIV抗体、ALT、梅毒,并应为阴性。
应采用Cohn-Oncley或Kistler-Nitschmann低温乙醇法,或采用已证明不传播病毒的(包括实验室研究和临床验证)其他适宜方法分离白蛋白。分装后的制品经60±0.5℃10小时灭活病毒处理,并于30~32℃培育不少于14天,或20~25℃培育不少于4周。
1.外观
按附录一方法进行。
白蛋白溶液为略粘稠,黄色或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不应有异物、混浊和沉淀。
2.鉴别试验
按《附录二》免疫双扩散法检测,制品仅与人血清抗体产生沉淀线,而与牛、马、猪羊血清抗体不产生沉淀线。
3.化学检定
按《中国生物制品规程》中的《生物制品化学检定规程》进行。
3.1 pH值
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蛋白浓度,在20±2℃测定,pH值应为6.4~7.4。
3.2 纯度
白蛋白含量应不低于蛋白质总量的96%。
3.3 蛋白质含量
用钨酸沉淀法测定,蛋白质含量应不低于标示量的95%。
3.4 钠离子含量
钠离子含量应≤160mmol/L。
3.5 钾离子含量
钾离子含量应≤2mmol/L。
3.6 吸收度
1%蛋白质溶液在1cm比色池,403nm波长下测定吸收度,应≤0.15。
3.7 多聚体含量
多聚体含量应≤5%
4.HBsAg测定
用美国ABBOTT试剂盒(AUSRIAII-125),RIA法检测,HBsAg应为阴性。
5.热稳定性试验
取样品一瓶,放于57±0.5℃水浴保温50小时后,与同批未保温的另一瓶检品比较,应无肉眼可见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