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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 备件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经济合理、集中管理的原则,抓好管、修、供、用四个环节,以满足设备维修的需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制订备品配件的合理储备消耗定额,并做好保管维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旧件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资金。
  第二十四条 要提高备件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程度,并提高进口设备备件的国产化程度。

第六章 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围绕产品、质量、效益、技术进步等中心环节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设备更新要依据其技术性能,并按照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佳的原则,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第二十七条 企业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用于设备改造和更新,并应从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
  第二十八条 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九条 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 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条 设备管理基础工作是实行综合管理的前提,基础工作包括:科学的档案管理;健全的规章制度及考核制度;日常设备的完好运转,提高设备利用率;控制泄漏率;按质按量实施大修理计划,降低净产值设备修理费用率;合理使用设备基金,提高企业设备新度系数;要不断推进企业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定额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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