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2年12月16日)
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是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客观需要,是把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人员素质轨道上来的基本对策之一。在各级党和政府关心下,近几年,中医药继续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中医药继续教育正在各地逐步展开,但是进展不快,它的意义和作用尚未被充分认识,管理不够完善,政策还不配套,远不能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要求。为了推进和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国家
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八五”规划纲要》。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医药继续教育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中医药继续教育是对在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旨在补充、增新、拓宽与提高知识和能力的一种追加教育,是中医药教育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应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着力于中医药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直接有效地为振兴中医药事业服务。
中医药继续教育的任务是:
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增新知识的教育,使他们不断补充所需的知识,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
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能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先进科学技术,增强解决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
组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科学方法,提高他们的综合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对象
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中医、中药单位及其它医药卫生单位中从事医疗、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并已聘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类在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人员),重点是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青年骨干和学术带头人。
三、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