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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成立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成立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1993年7月16日)


  根据《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卫生部(1993)第29号部长令〕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为加强采供血机构管理,提高血液质量管理水平,确定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建立评审监督制度,决定成立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在卫生部领导下,从事采供血机构评审和血液质量管理的专业性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定期向卫生部提交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二)协助卫生部制定和修改国家有关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的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以及采供血机构的评审标准和实施方案;
  (三)对全国采供血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四)评审省级血液中心;
  (五)对全国采供血机构的血液进行质量抽查;
  (六)监督各地的血源管理及血液调配;
  (七)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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