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完成各种记录、登记和统计,并进行信息分析与反馈。
2、进行血液及各种成分血的质量和成本效益分析工作。
3、电子计算机信息管理。
4、有完整、系统的科技档案。
5、有足够数量的中外文输血专业图书、期刊和情报资料等。
(五)仪器设备管理
应具有与其业务、科研、生产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常规设备齐全,专业设备适宜。
1、实行专管共用。有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保养、维修、更新与损坏赔偿制度以及技术和资产管理制度,保证工作需要。
2、建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
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强仪器设备的计量管理。
(六)财务审计管理
1、设立财务科(室),人员编制合理,职责范围明确,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
2、建立、执行各种财会档案和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血液和各种成分血的价格。
4、设有与财务机构相平行的审计组织,对资金和财产的使用与效益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总务管理
1、有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制度。
2、及时、主动地为科室服务。做到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两满意(职工满意、供血者满意),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
(八)环境与安全管理
1、内外环境整洁、安静、安全、绿化和美观。
2、工作场所应符合卫生学要求,周围无污染源,污水、污物及废气排放与处理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业务管理
按照《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中规定的许可项目开展采供血业务。
(一)专业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规模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体现以下专业功能:
1、血源管理:献血宣传、计划调度、血源组织、登记和发证等;
2、体检采血:体检、化验、采血、贮血、发血等;
3、成分血制备:血液成分分离等;
4、供应:器具制备、制剂、消毒等;
5、质量控制:生化鉴定、微生物鉴定、生物实验等;
6、输血研究:血型、免疫、血液成分制备、临床输血、血液保存、输血并发症和传染病等。
(二)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工作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业务技术操作人员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技术熟练,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四)根据《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供血者进行筛选:
1、对供血者和供浆者要严格区分。
2、供血者体检、采血标本、采血时,须核对身份证及供血证的各项内容,发现有冒名顶替或不符合规定者,不准供血。
3、供血者体检必须严格执行《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附件2)。
4、建立稀有血型、特异抗体等“特种供血者”档案。
(五)无偿献血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六)采血标本必须使用有生产批准文号的一次性注射器。
(七)检测乙肝、丙肝、艾滋病及梅毒等诊断试剂和配制用原药必须有批准文号。
(八)采血必须使用有生产单位名称和批准文号的全封闭一次性采血袋。
(九)成分血制备应使用有生产单位名称和批准文号的全封闭多联袋,在清洁区内进行。
(十)入库的全血及成分血标签齐全(包括血站名称和许可证号),包装合格;血库须根据不同的品种、血型、日期及其不同的储存要求依次存放。
(十一)根据本地区医疗用血情况确定各种血型的最佳库存量,发出的全血及成分血不得超过有效期;严禁发出不合格的全血及成分血;不得将退回的全血及成分血再次发出使用。
六、质量管理
(一)建立站、科两级质量控制组织,负责各部门、各业务环节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并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记录;
(二)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系统;
(三)建立感染监控制度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并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
(四)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保健档案;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严重皮肤病、HBsAg阳性、HCV抗体阳性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采供血、成分血制备及消毒供应等岗位的工作;
(五)对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全面质量教育和岗位培训,并定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