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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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合 计|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制剂支出|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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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 | | |
分配率 | | | | |
合 计 | | | | |
工 资 | | | | |
国家职工工资 | | | | |
集体职工工资 | | | | |
补助工资 | | | | |
临时工工资 | | | | |
卫生津贴 | | | | |
粮煤副补贴 | | | | |
交通补贴 | | | | |
房租补贴 | | | | |
取暖补贴 | | | | |
夜餐费 | | | | |
护教龄补贴 | | | | |
其他补贴 | | | | |
职工福利费 | | | | |
福利费 | | | | |
工会经费 | | | | |
独生子女补助费 | | | | |
探亲路费 | | | | |
长休待遇 | | | | |
退职生活费 | | | | |
医药费 | | | | |
丧葬及抚恤费 | | | | |
遗属补助费 | | | | |
其他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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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退休人员费用 | | | | |
离休人员费用 | | | | |
退休人员费用 | | | | |
公务费 | | | | |
办公费 | | | | |
邮电费 | | | | |
差旅费 | | | | |
宣传学习费 | | | | |
其他 | | | | |
卫生材料费 | | | | |
其他材料费 | | | | |
低值易耗品 | | | | |
业务费 | | | | |
水电费 | | | | |
印刷费 | | | | |
燃料及交通工具 | | | | |
消耗费 | | | | |
科研费 | | | | |
职工培训费 | | | | |
其他 | | | | |
一般修购费 | | | | |
租赁费 | | | | |
其他费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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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号科目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属占用类科目,核算医院已经支出,但应分期摊入当月和以后各月有关支出的各项费用。
二、本科目按发生费用的内容设置明细科目。
三、本科目借方登记本月发生的待摊费用,贷方登记按月摊销数。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摊销的费用。
(一)待摊费用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二)按月摊入各项支出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制剂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待摊费用的分摊期限,应按受益期限确定。
第151号科目 医疗应收款
一、本科目属占用类科目。核算公费医疗、计划生育、合同医疗记帐和自费病人的欠费。
二、本科目下设三个一级明细科目:(一)在院病人医药费;(二)出院病人欠费;(三)门诊病人欠费。在一级明细科目下,设置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和自费患者等二级明细科目。
三、本科目借方登记病人应收款,贷方登记收回和经批准减免核销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收回的费用。
(一)结算在院病人医药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等科目。出院结算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或“医疗预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病人出院发生欠费时,借记本科目(“出院病人欠费”),贷记本科目(“在院病人医药费”)。
(三)门诊病人发生欠费时,借记本科目(“门诊病人欠费”),贷记“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等科目。
(四)收回门诊、出院病人欠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门诊病人欠费”或“出院病人欠费”)。
第152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属占用类科目,主要核算医疗应收款以外发生的应收、暂付款。
二、本科目应按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
三、本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应收、暂付款数,贷方登记结算收回数,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收回的款项。
(一)用银行存款预付药品、材料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药品、材料验收入库结算,或收回各种其他应收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职工出差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
(四)报销差旅费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制剂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或有关科目。
(五)实行定额备用金的单位,如门诊收款处、住院结算处核拨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六)收回备用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垫付零星修购材料时,借记本科目(零星修购),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月末用专项资金归还时,借记“专用基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零星修购),同时划转货币资金。
第201号科目 有价证券
一、本科目属占用类科目,核算医院用专用基金认购并已付款的各种有价证券。
二、本科目借方登记已认购数,贷方登记兑换本金数。其利息不在本科目核算。
(一)医院认购有价证券交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存款”科目。
(二)兑换收回本金时,借记“专项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收到利息时,借记“专项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有价证券的库存数。
第202号科目 专项补助支出
一、本科目属占用类科目,核算上级主管部门拨入专款的使用情况。
二、本科目下设四个明细科目:(一)设备购置费、(二)修缮费、(三)核销病人医疗欠费、(四)其他。
三、本科目借方登记医院专项补助的支出数,贷方登记冲销和转出数,借方余额反映未完专项的占用数。
(一)发生专项拨款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存款”、“专项物资”等科目。
(二)用专项补助购建完成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要冲减费用,借记“专项补助”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203号科目 专用基金支出
一、本科目属占用类科目,核算医院各专用基金的支出和专项物资的盘盈盘亏数。
二、本科目下设8个明细科目:(1)一般修购费、(2)大型设备更新维护费、(3)事业发展基金支出、(4)福利基金支出、(5)职工奖励基金支出、(6)院长基金支出、(7)业余医疗服务提成支出、(8)其他。
三、本科目借方登记医院专用基金支出数,贷方登记冲销和转出数,借方余额反映未完专项占用数。
(一)发生专用基金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存款”、“专项物资”等科目。
(二)用专用基金购建的固定资产完成交付使用时,要冲减费用,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发生的零星修购费用,可月末一次冲减,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204号科目 其他专项支出
一、本科目属占用类科目,核算其他专项基金的支出数。
二、本科目设置的明细科目,各地可根据核算需要自行确定。
三、本科目借方登记其他专项支出发生数,贷方登记冲销和转出数,借方余额反映尚未结转数。
(一)发生其他专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存款”、“专项物资”科目。
(二)用其他专项资金购建完成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要冲减费用,借记“其他专项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205号科目 专项存款
一、本科目属占用类科目,核算医院在银行专户储存的各种专用款项。
二、本科目借方登记上级拨入的专项补助和医院按规定存入的专用基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专项借款等,贷方登记专项存款的支出。
(一)医院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来的专项补助,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补助”科目。
(二)医院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自银行结算户转入专项存款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医院借入的各种专项借款,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借款”科目。
(四)用专项资金归还银行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
第206号科目 专项应收款
一、本科目属占用类科目,核算使用专项资金时发生的暂付、应收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款项发生的内容,以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户。
三、本科目借方登记发生的暂付、应收款,贷方登记结算或收回数,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结清的专项应收款。
(一)用专项存款预付专项工程、设备或物资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存款”科目。
(二)专项工程、设备结算费用交付使用时,借记有关专项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专项物资验收入库或收回专项应收款时,借记“专项物资”或“专项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用专项借款购建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存款”;归还时,借记“专用基金支出”,贷记本科目。
第207号科目 专项物资
一、本科目属占用类科目,核算医院用专项资金购入的专项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
二、本科目下设3个明细科目:(1)库存专项物资(包括各种仪器、设备、零星修购材料和维修材料等);(2)委托加工物资;(3)待处理物资盈亏。
三、本科目借方登记专项物资增加数,贷方登记专项物资减少数,借方余额反映专项物资的结存数。
(一)医院购入专项物资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存款”科目。
(二)医院的专项工程领用专项物资时,借记“专项补助支出”、“专用基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固定资产的,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医院将专项物资发给外单位加工时,借记本科目(“委托加工物资”),贷记本科目(“库存专项物资”);支付运杂费和加工费时,借记本科目(“委托加工物资”),贷记“专项存款”科目;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库存专项物资”),贷记本科目(“委托加工物资”)。
(四)发生盘盈盘亏时,在本科目中的“待处理物资盈亏”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发生盘亏时借记本科目(“待处理物资盈亏”),贷记本科目(“库存专项物资”)。发生盘盈时,借记本科目(“库存专项物资”),贷记本科目(“待处理物资盈亏”)。经批准处理盘亏时,借记“专用基金支出——一般修购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理物资盈亏”);处理盘盈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第301号科目 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是调整科目,核算医院业务收支结余的分配情况。
二、本科目借方登记按月或季从业务收支结余中分配的各项专用基金,贷方登记冲销数。借方余额反映结余分配的累计数。
(一)业务收支结余减去病人欠费后,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分配比例和限额进行分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同时专户存储,借记“专项存款”,贷记“银行存款”。
(二)年终结算时,将本科目的借方累计数,与“业务收支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对转。借记“业务收支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第401号科目 固定基金
一、本科目属来源类科目,核算医院购建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固定资金。
二、本科目贷方登记固定基金的增加数,包括经批准转帐的固定资产盘盈,借方登记固定资产调出、报废及盘亏,贷方余额反映现有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
(一)用基建拨款和专项资金购建完成交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四)支付有偿调入固定资产费用时,借记“专用基金支出”等科目,贷记“专项存款”科目,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冲减购建费用,借记“专用基金”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支出”科目。
(五)有偿调出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回的价款,借记“专项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六)不能继续使用,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七)固定资产盘亏时,借记“待处理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报经批准核销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固定资产盘亏”科目。
(八)固定资产盘盈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盘盈”科目,经批准转帐时,借记“固定资产盘盈”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402号科目 待处理固定资产盘盈
一、本科目属来源类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盘盈。
二、本科目贷方登记固定资产的盘盈,借方登记批准增加的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盘盈时,应按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各种盘盈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转帐,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的明细科目与“固定资产”科目相同。
第501号科目 周转金
一、本科目属来源类科目,核算医院各项周转金的增减变化情况。
二、本科目下设5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1)低值易耗品周转金;(2)药品周转金;(3)卫生材料周转金;(4)其它材料周转金;(5)结算周转金。
三、本科目贷方登记核增周转金数,借方登记核减周转金数。贷方余额反映核定的周转金总额。
(一)上级拨入周转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专用基金转入时,借记“专用基金支出”,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专项存款”。
(三)主管部门收回周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第502号科目 差额预算补助
一、本科目属来源类科目,核算主管部门拨入的差额预算补助。
二、本科目贷方登记主管部门拨入数,借方登记转出数,贷方累计发生额反映拨款累计数。月末转入“业务收支结余”科目,本科目无余额。
(一)收到差额预算补助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月末转入业务收支结余科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收支结余”科目。
第503号科目 医疗收入
一、本科目属来源类科目,核算医院医疗业务取得的收入。
二、本科目下设4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1)门诊收入;(2)住院收入;(3)业余医疗服务收入;(4)其它医疗收入。
三、本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收入数,借方登记冲销转出数,月末转入业务收支结余科目后,本科目无余额。
(一)发生医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医疗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冲减收入时借记本科目(在记帐时用红字记入贷方),贷记有关科目。
(三)转入“业务收支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收支结余”科目。
第504号科目 药品收入
一、本科目属来源类科目,核算医院药品收入。
二、本科目下设2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1)门诊收入;(2)住院收入。并按西药、中成药和中草药分设二级明细科目。
三、本科目贷方登记售出药品的收入数,借方登记从药品收入中退回和转出的数。月末转入“业务收支结余”科目后,本科目无余额。
(一)售出药品时,借记“银行存款”“医疗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冲减收入时借记本科目(在记帐时用红字记入贷方),贷记有关科目。
(三)月末转入业务收支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收支结余”科目。
第505号科目 制剂收入
一、本科目属来源类科目,核算医院自制药剂的收入。
二、本科目下设2个明细科目:(1)西药制剂收入;(2)中药制剂收入。
三、本科目的贷方登记制剂产品验收入库数,借方登记冲销转出数,月末转入“业务收支结余”科目后,本科目无余额。
(一)验收入库时,借记“药库药品”,贷记本科目。
(二)冲减收入时借记本科目(在记帐时用红字记入贷方),贷记有关科目。
(三)转入业务收支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收支结余”科目。
第506号科目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属来源类科目,下设4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1)救护车收入;(2)废品变价收入;(3)进修培训收入;(4)其他。
二、本科目贷方登记收入数,借方登记收入退回和转出数。月末结转“业务收支结余”科目后,本科目无余额。
(一)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冲减收入时借记本科目(在记帐时用红字记入贷方),贷记有关科目。
(三)转入业务收支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收支结余”科目。
第508号科目 待处理流动资产盘盈
一、本科目属来源类科目,核算医院流动资产的盘盈。
二、本科目按流动资产类别,分设以下4个一级明细科目。(1)待处理药品盘盈;(2)待处理卫生材料盘盈;(3)待处理其它材料盘盈;(4)低值易耗品盘盈。
三、本科目贷方登记药品材料的盘盈,借方登记其转出数。
(一)药库药品、材料盘盈时,贷记本科目,借记“药库药品”、“卫生材料”、“其它材料”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