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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市围产保健管理办法(试行)[失效]

  (1)访视次数:第一次:产妇出院后3天内;第二次:产后14天;第三次:产后28天。
  (2)访视内容
  产妇:
  ①了解其一般状况(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等)。
  ②测血压、体温。
  ③检查:乳头有无皲裂,泌乳是否通畅。乳房有无红肿、硬结、乳汁分泌量、宫底高度、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观察恶露及其性状。会阴伤口愈合情况。
  ④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合并症及指导避孕方法。
  ⑤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指导科学喂养。
  新生儿:
  ①了解和观察新生儿面色、精神、呼吸、睡眠、哭声、吸吮能力和大小便情况。
  ②测体温、称体重。
  ③全身体检:颜面、五官、皮肤、脐部,注意皮肤黄染出现的时间及程度,有无感染、检查脐部有无出血、渗出物性状、局部红肿,了解脐带脱落情况。
  ④落实卡介苗接种。
  ⑤指导新生儿护理。
  3.产后健康检查:应在产后42天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内容:
  (1)产妇一般健康情况:测血压、查尿蛋白、检查乳房及乳头、查腹壁紧张度;妇科检查:会阴裂伤愈合情况、阴道分泌物性状、宫颈情况、子宫位置、大小、盆底支持力及有无脱垂。
  (2)婴儿健康状况:观察婴儿面色、精神、吸吮、哭声等情况,测体温,并做全身体格检查。
  (3)指导哺乳期保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和进行计划生育措施指导。
  (七)围产保健指导及宣教
  要采用多种形式,向孕妇及其家属普及围产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的水平和监护的能力。
  内容:
  (1)介绍妊娠的生理特点及注意事项。
  (2)宣传产前检查的好处。
  (3)介绍妊娠各期的保健事项(包括饮食与营养及左侧卧位)。
  (4)教会家庭和自我监护,如听胎心、数胎动等方法。
  (5)了解临产先兆症状及产时注意事项。
  (6)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
  (7)新生儿喂养及护理指导宣传母乳喂养好。
  (八)围产保健要求及监测内容(见表)。
  二、围产保健管理分级及职责
  围产保健管理实行医疗保健机构3级分工。按城市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水平、设备条件及从属关系可分为3级。基层街道妇幼保健站、医院或卫生院(所)厂矿保健站为1级;区妇幼保健院(所)、区级医院及有产科床位的厂矿职工医院为2级;省、市级妇幼保健院(所)、医院、中央各部属医院及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等为3级,实行围产保健划片分级分工。
  各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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