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期临床试验所需病例数:为证明新制品的疗效所需的Ⅱ期临床试验的病例数(一般应不少于200例,其主要病种不少于100例)。应严格按照统计学要求,不得随意剔除受试病例。必须另设对照组,其病例数根据专业和统计学要求而定。特殊病种及其他特殊情况所需病例数可视情况而定。
为了获得新制品安全性的初步概念,对那些可能在临床上长期使用的新制品,在Ⅱ期临床试验中,应积累使用半年至一年的适量病例。
Ⅰ~Ⅱ期临床试验的总结:临床医院将Ⅱ期临床试验的所有结果进行统计学处理和评价,并做出相应的结论,与Ⅰ期结果一起,写出正式的新制品临床试验总结。
三、Ⅲ期临床试验
新制品得到卫生部门批准试产之后,即应进行第Ⅲ期临床试验,目的是对该新制品进行社会性考察与评价,重点了解长期使用后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继续考察新制品的疗效。
临床验证
目的意义:主要考察新制品疗效和毒副反应,与原用制品对照组进行对比验证。在原制品无法解决时,亦可与同疗效的制品进行对比。
验证设计:必须由有经验的临床医生拟订验证计划,计划中应包括:病例选择标准,对照组设置要求,各项检查指标,剂量与疗程以及使用方法,疗效标准和统计处理方法等。
病例选择:应选择合适的病人,有明确的临床诊断和必要的化验检查及其他检查结果。一般应采用住院病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采用门诊病人,但必须能满足验证设计中所规定的各项要求。所需病例数一般应不少于50例(其主要病种不少于30例)或视情况而定。必须另设对照组,其病例数根据专业及统计学要求而定。
新制品须报送的临床研究资料
一、临床试验资料应包括:
(一)Ⅰ期临床试验的全部正式实验记录及正式书面报告(包括试验例数,受试者的性别和年龄,所确定的单次剂量和使用途径,所观察到的各项药理效应包括不良反应,药代动力学的实验结果的统计学处理)。
(二)Ⅱ期临床试验的全部正式记录及正式书面报告(包括病种,病情轻重程度的分析,病例数,病人的性别和年龄,对照组的类别,采用何种标准治疗制品作对照,是否采用双盲法,使用方法和剂量,疗程,使用期间的各种效应包括不良反应,各种检查指标,药代动力学的实验结果,统计学处理,疗效的判断,新制品使用说明书等)。
(三)Ⅲ期临床试验的书面报告(包括新制品在试用期的各种不良反应的结果整理分析及疗效分析)。
二、临床验证资料应包括:
全部正式记录及正式书面报告(包括验证例数,病人的性别和年龄,病种,病情轻重程度的分析,使用方法和剂量,疗程,使用期间的各种效应包括不良反应,各项检查指标,统计学处理,疗效的判断,新制品使用说明书等)。
临床研究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在对新制品进行临床研究期间,不应同时对受试者使用其他药品。但受试病人因病情严重使用其他药品者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