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1988年以前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由儿童基金会提供改进制品质量的关键设备,在北京、上海、武汉、成都、兰州、长春及昆明所提高现有麻疹活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卡介苗及脊髓灰质炎疫苗的质量。提供冷藏设施,使生产用毒种、半成品保存、成品生产、检定、贮藏、运输等过程严格在规定温度下运行、确保制品质量。外汇资金390万美元由儿童基金会提供,项目配套资金1500万人民币由各所自筹。
(二)1986~1993年,技术改造项目:
1.冻干麻疹活疫苗:在上海、兰州所改造,生产规模各为全国需要量的50%。
2.百白破混合制剂:在上海、兰州所改造,生产规模各为全国需要量的50%。
以上二项外汇资金约2400万美元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国内配套资金4000万人民币,其中拨改贷2000万元,自筹2000万元。
3.脊髓灰质炎疫苗:在昆明、北京所改造,生产规模分别为全国需要量的70%和30%。
昆明所改造项目外汇资金约600万美元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国内配套资金由事业费解决。北京所改造项目外汇资金与国内配套资金为技术改造更新措施费。
4.卡介苗:在北京、成都所改造,生产规模各为全国需要量50%。
5.乙型脑炎疫苗:在北京、长春所改造,生产规模各为全国需要量的50%。
6.流脑多糖菌苗:在北京、武汉所改造,生产规模各为全国需要量的50%。
7.狂犬病疫苗:在武汉、长春所改造,生产规模各为全国需要量的50%。
8.乙型肝炎诊断试剂:在北京、武汉所改造,生产规模各为全国需要量的50%。
9.各所同时改造分、包装生产线,装备检定部门以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实验动物室,逐步达到繁殖、饲养、清洁动物的要求。
以上北京、武汉、长春、成都所改造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1亿元(含约1600万美元外汇额度),除各所自筹约7000万元外,其余由国家财政逐年拨专款解决。在技术改造期间,各所生产任务仍按原分工进行安排,改造后期根据各制品技术改造完成情况,对有关所的任务逐步进行调整。在过渡阶段,各所应保质保量完成部下达的生产计划。
10.扩大白蛋白、球蛋白及凝血因子Ⅷ等血液制品生产,除各所在现有基础上发展外,重点改造上海、成都所血液制品生产线。上海所外汇资金1740万美元,配套人民币9108万元。成都所外汇资金830万美元,配套人民币4505万元。生产规模各为年产白蛋白7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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