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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全国爱卫会关于下发《我国农村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规划目标(试行)》的通知

  4.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程序和评价标准另发。
  5.关于指标的解释和计算方法:
  指标1.指初级卫生保健的实施已成为本届政府的工作目标,并有主要领导分工负责。制定了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考核实施情况。

      把PHC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当地社会经济
           发展规划的乡(镇)数
  指标1=-------------------×100%
            全县乡(镇)数

  指标2.县、乡政府年度卫生事业拨款指两级财政支出中,卫生事业费、卫生基建投资、中医经费、卫生科研经费和卫生人力发展投入的总和。不含集体组织的经济支持和个人支付的卫生费用。其意义在于保证卫生事业经费在地方财政支出中占有合理的比例,并使之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该项指标将有可能为“卫生事业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所取代。
  指标3.指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常见疾病预防保健知识、生活卫生常识等普及到家庭、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百分比。

      普及健康教育的乡(镇)数
  指标3=-------------×100%
        全县乡(镇)数

  接受健康教育的人数不足本乡常住人口的70%时,不计入分子的乡(镇)数。
  指标4A 村卫生室应有医有药有专门的工作房间,乡村医生承担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宣传3项任务。

       村卫生室数
  指标4A=-----×100%
       行政村总数

  设有1个以上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分子“村卫生室数”仍按“1”统计。
  乡(镇)卫生院所在村如未设卫生室,可在计算时从分母“行政村总数”中减去“1”。
  指标4B 甲级卫生室的最低标准是:(1)有诊断、治疗、药房3室分开的专用房屋;(2)至少有120种常用药品及必要设备;(3)至少有1名获得乡村医生证书的医生,有1名女乡村医生或女卫生员(接生员);(4)有一套管理制度,如门诊、发药、收费、消毒、防保等项制度。

        甲级村卫生室数
  指标4B=---------×100%
       行政村卫生室总数

  指标5.指以全体居民为对象,通过不同的集资方式和管理办法,实行集体与个人共同筹集医疗保健专用基金和按一定比例补偿居民的医药、预防保健费用支出的各种形式的医疗保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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