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中等卫生学校经费标准的意见
(1989年2月14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卫生事业有了迅速发展。但由于多种因素,尤其经费短缺,致使各地中等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很不平衡。鉴于中等医学教育经费由卫生事业经费列支,目前国家对中等卫生学校正常经费标准又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经费标准差别很大。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政策性补贴项目不断增多,物价不断调整和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等,使学校经费支出的增长幅度大大超过了正常经费的增长幅度,而学校的创收能力又很有限,中等卫生学校经费困难,已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教学任务的完成。为了改善中等卫生学校的办学条件,扩大学校的培养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必须遵照《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的精神,中等医学教育经费应在卫生事业费中占一定的比例,并应随着卫生事业经费的增长逐年增长,保证学校教学活动能正常开展。
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86)教计字111号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的经费定额标准,按现行财政体制,可分别由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及财力的可能,制定标准。现就全日制普通中等卫生学校经费标准提出以下意见,供各地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具体定额标准时参考。
一、目前中等卫生学校经费的现状
据黑龙江、吉林、湖南、湖北、四川、江西、广西、江苏、山东等9个6类地区34所中等卫生学校的调查,中等卫生学校正常教育经费的计算方法大体分为3种,一是按每生年平均定额标准计算;二是按教职工和学生人数分别定额标准计算;三是按学校规模确定经费总数。拨款形式也分3种,一是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直接拨给;二是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各地财政部门分别拨给;三是由当地财政部门直接拨给。上述地区按学生年平均经费标准计算拨给的幅度为850-1400元(包括物价和肉价补贴)。
此标准都是在1980至1982年财政体制改革,实行财政包干期间实行的,1983年以后基本没有增加,但学校的实际支出却逐年大幅度增加。
(一)人员费用的增高
人员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助学金和各种补贴等用于教职工和学生的经费。1982至88年间由于物价上调,各种政策性补贴项目增多和标准提高,以及职称改革增长工资等因素,使人员费用的支出逐年上升。
1.按政策规定教职工费用新增加因素
从1982年到1988年间,按政策规定新增加费用支出因素有副食补贴、肉价补贴、物价补贴、教(护)龄津贴、洗理费、书报费、独生子女费、职工奖金等。据调查每人每月增加经费支出:1982年5.80元,1985年34.70元,1987年30.70元,1988年45.70元,是1982年的7.9倍。(见下表)
新增支出项目人均明细表
单位: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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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肉 物 教津 洗 书 独补
食 价 价 护 理 报 生 奖 合
补 补 补 龄贴 费 费 子 金 计
贴 贴 贴 女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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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年 5 0.8 5.8
85年 10 4 3.5 4 2.4 0.8 10 34.7
87年 5 5 3.5 4 2.4 0.8 10 30.7
88年 5 5 10 3.5 4 2.4 0.8 15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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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政策规定教职工费用支出上调因素
从1982年到1988年间按政策规定教职工费用支出的上调因素近10种。1982年教职工每人每月平均工资为72元,1988年为102元,是1982年的1.4倍;出差补助费1982年为0.8元,1988年为3.50元,是1982年的4.4倍;误餐费和进修补助费1982年为0.30元,1988年为1.20元,是1982年的4倍;遗属补助费1982年为13.50,1988年为36-43元,是1982年的2.7-3.2倍;丧葬抚恤金1982年550元,1988年近1500元,是1982年的2.7倍。(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