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关于下达《商业部
归口管理的行业及主要产品目录》的通知
(1991年2月25日 〔91〕商工字第41号)
根据国务院历来批准的行业管理范围,以及近年发展的新产品,按照“相近归类”的原则,我部制定了《商业部归口管理的行业及主要产品目录》,现随文下达(详见附件),作为各地实行行业管理的依据,望各地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请注意及时总结经验。有关执行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部商办工业管理司。
附件: 商业部归口管理的行业及主要产品目录
商业部是管理全国工业加工生产的职能部门之一,对其所管的行业和产品实行全行业管理,负责进行统筹、规划、协调、监督、调节、指导和服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委、商业、粮食厅(局)、供销社是各地区实行行业归口管理的部门,对本地区实行全行业管理。
根据国务院历来批准的行业管理范围,以及近年发展的新产品,按照“相近归类”的原则,现制定《商业部归口管理的行业及主要产品目录》,作为各地实行行业管理的依据。
行业管理的范围,包括城市全民、集体、个体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全行业管理。
行业管理的内容,包括:产品的标准、质量监督、质量认证、产品评比、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划类、业务技术职称等级标准、企业升级……等。以及国家授权审核的基建、技改项目计划等。商业部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有关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当前各地正在编制“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请按照公布的归口管理目录,搞好统筹规划,密切与有关部门、行业的联系,认真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行业管理。
商业部归口管理的行业及主要产品目录如下:
一、粮食加工业
1.大米及米制品:籼米、粳米、糯米、清洁米、方便米饭、米粉(干、湿)、年糕等。
2.小麦粉及面制品:精制面粉、颗粒粉、食品专用粉(如面包、饼干专用粉等)、特制粉、标准粉、普通粉、全麦粉、次粉、小麦淀粉、面筋粉(谷朊粉)、挂面、通心粉、面饼、线面、方便面、主食面包等。
3.杂粮及杂粮制品:玉米粉(粉)、小米(粉)、高粱米(粉)、莜麦粉、青稞粉、荞麦粉等及其制品。
4.淀粉加工及其制品:淀粉(包括:玉米、豌豆、绿豆、薯类淀粉等)、变性淀粉、饴糖、淀粉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