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技工学校要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没有技工学校的省、自治区、市厅(局)、社,根据需要在所属地、市中等成人学校设技工班或将其改建成一至二所技工学校。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要自己办学、联合办学或委托办学。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主要培养中级技术工人。
7.积极参与地方统筹,按需发展职业高中。根据人才需求和自然减员的实际,在中专、技校培养能力满足不了需要的地方,可以单独办或委托联合办商业职业高中(班),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一些条件较好的县(市)职工学校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开办的职业高中班,要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各部门和企业要予以重视和支持。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主要培养中级技术工人、营业员和服务员。
8.大力开展职前短期职业技术培训。按照“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对初、高中毕业生要进行职前的短期培训,使他们具有岗位资格要求的起码的职业道德、知识和技能。培训时间,初中毕业生一般一年,高中毕业生至少半年。主要培养初级工人。
9.试办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和已达到中级技术水平的高中毕业生。主要培养技艺性强的人员和高级操作人员。
10.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骨干学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社要在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中,选择一些基础较好的学校,给予重点扶持和指导,集中力量办成水平较高的具有示范作用的骨干学校。到1995年,商业部系统要有15%的中专、10%的技校和若干所职业高中分别达到省部级和国家级重点学校。
三、深化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11.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从实际需要出发,在学校领导体制、管理制度、教育思想、办学模式、专业设置、招生分配制度以及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等方面必须深入进行改革。逐步建立起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商业需要的、运行良好的办学机制,增强学校生机和活力,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2.要把德育放在首位。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进行近现代史和国情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共产主义人生观。要结合职业特点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把德育渗透到教学、管理、服务以及学校其它一切活动中。要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班主任、政治课教师和学生干部的作用,稳定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把学校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和阵地。
13.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中等以下职业技术学校原则上实行校长负责制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逐步建立起校长负责、社会参与和师生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的体制;对教师和管理干部要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对校办企业和生活服务部门积极实行不同形式的承包责任制;有条件的学校,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可试行内部结构工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