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都应该根据所设专业的性质、特点和教学的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实验室、练功室、样品室、标本室、微机房、语音室、以及音像教学,模拟教学等教学设施,并不断更新和充实各种先进的仪器设备。力求使教学符合科学化、规模化的要求,体现现代化经营、管理与科学技术水平。
各级商业行政部门和商业企业,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为学校解决实习场所和重大教学设施。对必须建立而又没有建立实习场所的学校,主管部门应投资新建或划定一所厂(店)归学校管理,作为实习厂(店);对暂无条件或不需单设实习厂(店)的,可指定几个有实习条件的企业与学校挂勾,作为固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承担学校的实习教学任务。商业行政、业务部门还应吸收学校的专业教师参加有关的业务会,并给他们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各商业企业都有义务有责任接纳学校安排的学生实习,并加强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特别是有条件的对口专业公司,更要积极帮助学校解决实验、实习的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外实习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外实习,是引导学生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认识社会,体验社会生活,增强劳动观念,提高专业知识和生产、业务技能的实际应用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选择思想工作抓得好、业务经营与管理水平高、职工素质较好、有实习条件和生产、业务指导人员的商业企业,作为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各级商业行政、业务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大力支持,并将接纳学生实习,培养人才,列入经营承包和企业升级的评估、考核内容,进行奖惩。
学校与实习单位,要本着互利互惠,共同负责的精神,签订协议,明确职责。实习单位要对学生实行三定(定实习任务、定岗位、定指导教师),并加强思想教育和生活管理等工作。学校要为实习单位提供力所能及的业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培训服务和优先分配毕业生。学生实习要尽量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设计等实际工作进行,既要完成实习任务,又要完成一定的实际工作任务。
五、加强校办实习厂(店)的管理
对商业职业技术学校的校办实习厂(店)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法令法规和优惠政策。实习厂(店)的宗旨是为教学服务,在保证实习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活动。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促进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要努力增加经济效益,不断改善实习教学条件。逐步做到,既培养人才,又增加经济效益,产教结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