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关于发布《商业、供销社
系统仓储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0年10月16日 〔90〕商基(储)字第240号)
为了加强商业、供销社系统仓储收费管理,做到合理收费,质价相称,更好地为货主服务,我们制定了《
商业、供销社系统仓储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现予发布,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规范收费,建立良好秩序,各地应结合贯彻《
商业、供销社系统仓储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对仓储收费进行一次整顿,整顿中对收费偏低的,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经批准,做适当调整。
二、仓储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努力开展“双增双节”和“四好”、“四无”仓库等形式的竞赛活动,充分发挥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