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宰后检验的程序是:
(一)猪的检验程序:头部检验、皮肤检验、内脏(心、肝、肺、胃、肠、脾、肾、子宫、膀胱)检验、肉尸检验、旋毛虫检验、病肉尸检验、复验和盖印。其中旋毛虫的检验要按编号采样、肉眼检查、剪取小样、压片镜检、清洗玻片、记录、报告检验结果等程序进行。
(二)牛(马)的检验程序:头部检验、内脏(心、肝、肺、胃、肠、脾、子宫、膀胱、食道)检验、肉尸检验、病肉尸检验、复验和盖印。如奶牛还需检验乳房。
(三)羊的检验程序:肉尸检验、内脏(心、肝、肺、胃、肠、脾、肾、子宫、膀胱、食道)检验、复验和盖印。
(四)禽(兔)的检验程序:体表检验和内脏检验,禽还需做净膛或半净膛的体腔检验。
第二十五条 分割肉检验的程序是:检查和监督加工前后车间温度和场地、设备、工具及人员卫生情况;检查原料和成品的卫生质量,必要时采样检查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沙门氏菌;检查包装用品的卫生,合格产品应附有检验合格的标记;做好分割肉产品质量检验记录和统计报表。
第二十六条 冷藏肉检验的程序是:肉品在入库前,查看库内温度、湿度、工具、设备卫生;查验肉品兽医检验印戳,调入的肉品还要查验畜禽产品检疫检验证明书;检查肉品温度、卫生质量;无检验印戳、无检验证明书、肉品温度达不到规定要求、卫生质量差的拒绝入库。肉品入库后,检查肉品堆放的卫生,需经冷冻无害处理的肉品应单独隔离存放;对存放的肉品进行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质量预报;对有变质征兆的肉品应及时填送肉品处理通知单,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处理;对出库的肉品要监装监卸,必要时进行抽查,装肉前先检查车厢卫生,监装完毕后开具检验证明书。
第七章 福利待遇和奖惩
第二十七条 直接从事畜禽防疫、检疫、治疗和产品卫生检验的兽医卫生人员,其奖金、福利待遇等,不得低于所在车间的同岗位生产工人的水平。
第二十八条 直接从事畜禽防疫、检疫、治疗和产品的检验、化验、化制及无害处理工作的兽医卫生人员,应当备有工作服、工作靴和其它必要的防护用具,确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