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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关于加收尿素、硝酸铵编织袋包装差价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关于加收尿素、硝酸铵编织袋包装差价的通知
 (1988年5月20日 〔1988〕价重字244号)


  近年来,由于化肥包装物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和计划内供应不足,使得企业生产尿素、硝酸铵包装的编织袋成本大幅度上升,包装费用发生亏损,影响化肥企业增产化肥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改进化肥包装。根据各地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编织袋包装的尿素、硝酸铵每吨加收十八元包装差价。各地自定临时规定一律停止,均按上述规定执行。
  加收包装差价从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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