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科技质量司
负责商业科技政策、规划、计划,科技攻关,科技信息成果管理,计算机开发应用,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人才引进派出。负责组织商办工业产品和进入流通领域的农副产品、工业品的商品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综合管理标准、计量、食品卫生以及创优、评审、认证工作。
9.教育司
负责制定商业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管理部属院校,组织指导干部职工的培训。
10.商办工业管理司
负责研究拟订商办工业的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指导商办工业企业改革,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11.供销合作管理司(附设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办公室、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供销社的方针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对供销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管理、调节和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开发。
12.基建储运管理司
负责编制商业基建规划和计划,组织部管项目建设计划的实施。负责指导商业企业的商品储存、运输的管理和协调服务。管理全国商业部门的防火、防汛、安全生产;组织包装技术研究和交流。
13.粮油综合司
研究社会粮油流通宏观调控,制订粮油社会产需和国家收支平衡规划;负责研究拟订粮油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编制和协调粮油年度、中长期收支、进出口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汇总粮油统计报表以及粮油价格、综合业务。
14.粮油管理司
负责研究农村粮食收购、销售和城乡非农业人口粮食定量供应政策、办法的执行;对粮油产购销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加强城乡粮油市场管理,对全国通用粮票进行管理;安排灾区人民生活;指导城市粮店和农村粮站粮油食品加工和综合经营,以及粮食挂钩物资的政策、分配和落实。
15.粮油储运局
负责省间和进出口粮油的调拨、运输、保管和仓库管理;安排军队粮油供应和管理国家粮油储备。
16.日用工业品管理司
负责研究制订百货、文化、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家用电器等的商品政策、价格政策,分析市场变化情况,参与研究轻纺工业的协调发展;组织市场重要商品、原材料和市场敏感商品的安排和调节平衡。
17.副食品管理局
负责制订猪、禽、蛋、糖、菜等副食品的购销政策,研究市场变化和市场调节平衡的协调、督促;负责食糖进口和国家肉、糖的储备。
18.棉麻管理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