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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经委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商业部门经济专业职务设置范围任职条件和职责任务的意见

  (1)具有全面的经济理论知识,对计划经济科学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业务知识。在计划经济专业方面(或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并有高水平的论著或工作报告。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关经济方面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对提高计划管理水平有一定贡献。
  (3)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指导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或一个大型企业计划工作的能力,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计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改善企业经营,实行计划管理和培养专业人才方面有显著的成绩。
  (五)商业物价管理
  1.经济员:
  (1)了解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基础知识,懂得一般的价格理论;了解本部门、本企业的物价管理知识。
  (2)基本了解有关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基本掌握物价工作的业务技能,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能按规定正确核算和检查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能按照规定核算商品成本;搜集整理简单价格情况、资料,对物价情况和问题能进行初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或一般性的报告。
  2.助理经济师:
  (1)基本掌握经济基础理论和物价专业知识。
  (2)比较熟悉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熟悉所管物价业务,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能够拟定所管商品的订价、调价方案和完善的文字说明材料;能调查核算商品成本,并进行初步分析;能按照要求进行某一专题的典型调查研究,并提出调查报告;能够对物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3.经济师:
  (1)比较系统地掌握经济基础理论和物价专业知识;熟悉本部门、本企业物价和有关经济管理知识。
  (2)熟悉物价方面及其他有关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在执行中能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
  (3)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对组织和推动物价工作有一定成效;熟悉物价业务,能够设计、审查订价、调价方案,能拟定有关的物价规章制度、作价办法;有一定综合分析能力,能协调处理较为复杂的物价问题;能主办一个地区、一个专业系统的物价工作,并有一定成效。
  4.高级经济师:
  (1)有较全面的经济理论,对价格科学有比较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在物价领域某个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著或工作报告。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关物价方面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对提高物价工作水平有一定贡献。
  (3)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指导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一个方面物价的工作能力,能正确解决物价业务中较复杂或重大的问题,在改善物价管理和培养物价专业人才方面有显著成绩。
  (六)商业经营与组织管理
  1.经济员:
  (1)具有一般的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主管业务的一般管理知识。
  (2)能担负一个岗位的经营管理工作,了解本岗位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3)基本掌握经营管理的业务技能,能及时地完成本职工作;能对本职工作中的经济活动进行初步的分析整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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